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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代以后,各种官修,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,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。西晋荀勖的《晋中经簿》将六略改为四部,即甲部录经书(相当于六艺),乙部录子书(包括诸子、书、数术、方技),丙部录史书,丁部为诗赋等,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。东晋李充所编《晋元帝书目》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,将史书改入乙部,子书改入丙部,这样,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。四部体制的确立,体现在《隋书·经籍志》中,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,正式标注经、史、子集四部的名称,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。从此,四部分类法为大多数史志、书目所沿用。
朱印本:在版面上敷以朱,覆纸印成的书本。蓝印本:在版面上敷以蓝,覆纸印成的书本。活字本:活字印本的简称。选用单体活字,按照书的内容,摆成印版,敷墨覆纸印成的书本。按照活字制作材料的不同,分为泥、木、铜、锡、铅活字等。活字印刷是宋仁宗庆历时(公元1041——1048年)毕昇所发明,用胶泥制字,火烧使坚,摆版印制。这一发明较德国谷登堡使用金属活字排版早四百年。元代又创制木活字。
朱弁在《曲消旧闻》中写道:“宋次道家藏书,皆校雠三五遍,世之藏书,以次道家为善本。”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:“唐以前,凡书籍皆写本,未有模印之法,人以藏书为贵。书不多有,而藏者精于雠对,故往往皆有善本。”从以上可以看出,宋人认为精加校雠的书籍就是善本。明代和清代中前期,基本延续宋之善本标准。清末张之洞从读书角度谈出自己的善本观:“善本非纸白版新之谓,谓其为前辈道人用古刻数本,精校细勘,不讹不缺之本也。善本三义有三:一曰足本(无缺卷、未删削),二曰精本(精校精注),三曰旧本(旧刻、旧抄)。”当时的旧刻、旧抄指的是明嘉靖前的刻本及明蓝格抄本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