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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本:指作者亲笔书写的自己著作的底本。分手稿本、清稿本和修改稿本。抄本:以某一传本为底本,抄写而成的书本。惯上对元及元以后抄写的书本称为抄本。影抄本:也称影写本。以某一传本为底本,按照底本文字的行款格式、版框大小、文字内容,一一摹抄,其版面形象与底本惟妙惟肖,故名。彩绘本:用多种颜绘制而成的书本。底本:是古籍整理工作者的术语。影印古籍时,选定某个本子来影印,这个本子就叫影印所用的底本。校勘古籍时要选用一个本子为主,再用种种方法对这个为主的本子作校勘,这个为主的本子也就叫校勘所用的底本。标点古籍时也要选用一个本子在上面施加标点,这个本子也可叫标点使用的底本。注释、今译以及做索引时,也都要分别选用一个本子来注,来译,来做索引,这个本子也可叫注释、今译或索引的底本。除影印外,其他各种整理方法所用的底本,通常也可叫做“工作本”。 一种古籍如果有几个不同的本子,其中总会有优劣之分。影印固然要用优舍劣,而在校勘、标点、注释、今译、做索引时也应避免用劣、尽量选优作为底本。
官刻本是封建朝廷的地方官署出版物,其中殿版自不必说。以地方官署而言,由于行政设置不同,又有府、州、县各衙门的不同,清代中期以前,地方官署刻本,常注有“本衙藏版”的说明,此表示其的。此类刻本多为“官箴”或者“则例”、“章程”三类,内容主要是涉及地方行政、居官心得和地方制度。但由于各地物料不同,组织各异,作为研究清代地方出版历史,颇具文献价值。关于清代晚期的“本”,其中就有官方组织的,当属官刻本的延续,乃由清朝地方官吏,冀图振兴经义,讲求国文传统,访求造书,详加精校,刊刻成书以为惠取士林。此种官书在清末仍有数十家,在清代的出版史上,可谓独树一帜。另外还有一些“书”,则为地方新兴出版机构,有些介之于官民之间,有些全系民间出版机构,如北京的开智书、四川的锦江书、上海的同文书等等,这类书,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书坊,成为了中国近代新兴出版业的前身。由于书的情况复杂,对“本”的评价历来也很有区别,但目前市场“本”书籍价格仅为每册二二百元,加之其中有很多是内容详实、校勘精到之作,初入藏界的书友如果对此“本”多有留意,或者会有不少收获。
子部,收集先秦以来诸子百家及释道宗教的著作。此部范围广,收书也比较复杂,有哲学书,也包括算术、天文、生物、医学、农学、军事、艺术、宗教的著作,也包括笔记小说和类书。子部中也有一些带有迷信彩的书籍,如相宅、相墓、占卜、命书、相书等及其有关书籍。集部,收历代诗文集、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。一人著作的集子称别集,多人著作合编一起的集子称为总集。别集,如李白的《李太白全集》:白居易的《白氏长庆集》、韩愈的《韩昌黎集》等。总集,如《昭明文选》、《全唐诗》等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