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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部,收集先秦以来诸子百家及释道宗教的著作。此部范围广,收书也比较复杂,有哲学书,也包括算术、天文、生物、医学、农学、军事、艺术、宗教的著作,也包括笔记小说和类书。子部中也有一些带有迷信彩的书籍,如相宅、相墓、占卜、命书、相书等及其有关书籍。集部,收历代诗文集、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。一人著作的集子称别集,多人著作合编一起的集子称为总集。别集,如李白的《李太白全集》:白居易的《白氏长庆集》、韩愈的《韩昌黎集》等。总集,如《昭明文选》、《全唐诗》等。
古籍。广义上的古籍品种大体分为两类。一类是乾隆中期以前的线装书,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古籍。这类书大部分已被国家划定为文物范畴,且由于距今时间较为久远,历经近代历次战火、劫难后留存下来的数量少,所以价格不菲。此类书门槛太高,不宜大众收藏。另一类是乾隆中期以后至民国初期的线装书。这类书存世量不算稀少,价格相对于前者更低,但是由于古籍的字体均为繁体,且不少书籍没有断句,所以一般大众读起来会觉得晦涩、不易懂。因而其价值鉴别需要文学、版本学等较强的知识。这类书籍适合入门较久,具有较强功底的藏家收藏。
汉代以后,各种官修,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,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。西晋荀勖的《晋中经簿》将六略改为四部,即甲部录经书(相当于六艺),乙部录子书(包括诸子、书、数术、方技),丙部录史书,丁部为诗赋等,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。东晋李充所编《晋元帝书目》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,将史书改入乙部,子书改入丙部,这样,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。四部体制的确立,体现在《隋书·经籍志》中,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,正式标注经、史、子集四部的名称,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。从此,四部分类法为大多数史志、书目所沿用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