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湾区旧书籍回收地址
除了上述四分法、六分法外,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、九分以至十二分的,但都不占主导,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,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,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。当然,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,历代都有所变动,清代编纂的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分为四部44类,有较大的权威性。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分类法,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,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。今天,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、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。五四以来,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,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。目前,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"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(简称"中国法"),但是,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,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(库)的庋藏和检索,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。
至明代中叶,宋版书就已经是清中藏书家追求之物了,虽然宋代刻书达数万种,但到这时就稀见难得了。由于宋人刻书态度严肃,刊刻和印刷水平均很,所用纸墨也十分考究,再加上文化气息浓厚,自然成了明代藏书家珍藏之物。当时官府藏书也大增,明正统六年,杨士奇查勘文渊阁藏书,编出《文渊阁书目》,著录了图书43200余册,7000余种。可惜 *** 藏书疏于管理,到万历三十三年再查文渊阁藏书时已十不存一了,再加上明末战争,这些藏书基本上毁失了。
过录本:将其他传本中所载的他人批校文字照样移录过来的书本。孤本:指一书世传只有一部的书本,或指一书的某一版本世传只有一部的书本。国内单传者,称为海内孤本;全世界单传者,称为海内外孤本。善本:具有比较重要历史、艺术和学术价值的书本。大致包括写印年代较早的,传世较少的,以及精校、精抄、精刻、精印的书本等。普本:普通版本的简称,相对善本而言。指具有一定历史、学术和艺术价值的书本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