闸北区高价旧书本回收服务热线
官刻本是封建朝廷的地方官署出版物,其中殿版自不必说。以地方官署而言,由于行政设置不同,又有府、州、县各衙门的不同,清代中期以前,地方官署刻本,常注有“本衙藏版”的说明,此表示其的。此类刻本多为“官箴”或者“则例”、“章程”三类,内容主要是涉及地方行政、居官心得和地方制度。但由于各地物料不同,组织各异,作为研究清代地方出版历史,颇具文献价值。关于清代晚期的“本”,其中就有官方组织的,当属官刻本的延续,乃由清朝地方官吏,冀图振兴经义,讲求国文传统,访求造书,详加精校,刊刻成书以为惠取士林。此种官书在清末仍有数十家,在清代的出版史上,可谓独树一帜。另外还有一些“书”,则为地方新兴出版机构,有些介之于官民之间,有些全系民间出版机构,如北京的开智书、四川的锦江书、上海的同文书等等,这类书,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书坊,成为了中国近代新兴出版业的前身。由于书的情况复杂,对“本”的评价历来也很有区别,但目前市场“本”书籍价格仅为每册二二百元,加之其中有很多是内容详实、校勘精到之作,初入藏界的书友如果对此“本”多有留意,或者会有不少收获。
宣纸属皮棉纸类,品种繁多,有单宣、夹宣、二层夹、三层夹之分,规格有四尺、五尺、六尺、八尺、丈二、丈六等,共有60多种,常见的有:颜有素白、浅黄两种,质地细薄柔软,有明显的横纹,韧性强,看上去与丝织的罗绸相似,故名。宋、元、明、清都有生产,并用以印书。但宋、元的罗纹纸印本,今已罕见。明、清的罗纹纸印本,有时还能见到。如雍正年间(1723~1735年),武英殿本《律吕正义》、席启寓刻的《唐百家诗》等,都是用素白罗纹纸印的。此纸适宜修补善本书或镶裱,也可染成深浅各种颜,或作书皮,或作护叶。
大部分旧书本的命运只有两种,蒙尘或者变为废品。如何改变它们的厄运、提高它们的价值值得深思。经过仔细考虑,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:高校设立相应机构,通过大力宣传,争取让应届毕业生离校之际捐出旧书本,并对其进行回收,供下届贫困学生无偿使用。
古籍: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,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。版本:一书经过抄写或印刷而形成的传本。指书籍具有的特征,如书写或印刷的各种形式,内容的增删修改,一书在流传过程中卷帙的存佚,以及书中所形成的记录,如印记、批校、题识等。写本:缮写而成或印刷而成的传本。惯上对宋及宋以前缮写、宋代以后学者及名家缮写、历代缮写的佛道经卷等均称写本;历代政府组织编纂缮写的巨帙原本,如明辑《永乐大典》等,亦称写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