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回收书本回收热线电话
私人藏书在明代大为兴盛,明开国之初分封藩王,他们由于不掌权,再加上皇帝赏赐大量宋元留下的善本,故多位藩王热心于藏书活动,如周王朱和宁王朱权都珍藏有大量珍籍秘本,尤其朱五世孙朱睦桔了山东章丘李开先的藏书,在开封筑万卷堂,成为皇族中有名的藏书家。明代有名的藏书家有数百人,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也有十余家,尤其私家藏书楼的兴起,使得私家藏书更加规范化,的有宋濂的青萝山房,藏书8万卷以上,叶盛的竹堂,以藏有抄本著称,藏书22700卷。叶氏尤其的是他的一方藏书章,章文是:读必谨,锁必牢,收必审,阁必高。子孙子,惟学,借非其人,亦不孝。范钦的天一阁,在嘉靖四十年(公元1561年)于家乡鄞县建天一阁藏书楼,藏书7万余卷。天一阁至今保存完好,为我国保存至今古老的藏书楼。明代其它的还有胡应麟的二酉山房,祁承邺的澹生堂、毛晋的汲古阁、钱谦益的绛云楼等。
除了上述四分法、六分法外,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、九分以至十二分的,但都不占主导,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,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,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。当然,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,历代都有所变动,清代编纂的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分为四部44类,有较大的权威性。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分类法,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,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。今天,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、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。五四以来,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,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。目前,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"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(简称"中国法"),但是,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,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(库)的庋藏和检索,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。
“古籍收藏爱好者可以做一个专题收藏,这样既满足了古籍收藏的愿望,也不会投入太大的财力。”刘立勋建议,“对于初入门者,还是先从一些单本的印刷古籍,如《三字经》、《百家姓》等藏品入手。”刘立勋表示,初入门者应多看古籍收藏入门书,如陆昕的《闲话藏书》、田涛的《田说古籍》、谢其乐的《古书收藏》。需要提醒注意的是,并非古籍都有投资价值,一些当时发行量很大、做工不是很精细、存世数量很多的古旧书籍,价值并不是很高。这就需要收藏者有一定的鉴别能力,不要高价买了便宜货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