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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上述四分法、六分法外,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、九分以至十二分的,但都不占主导,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,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,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。当然,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,历代都有所变动,清代编纂的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分为四部44类,有较大的权威性。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分类法,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,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。今天,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、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。五四以来,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,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。目前,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"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(简称"中国法"),但是,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,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(库)的庋藏和检索,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。
中华文化源远流长,历代产生的典籍数计,据不统计,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。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,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,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,由刘向、刘歆父子先后主持,内容包括搜辑、校勘、分类、编目等,编成了中国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《七略》。《七略》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、诸子、书、数术、方技、诗赋六大类,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,总题《七略》。该书早已亡佚,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,因此,《汉书·艺文志》成为今存早的古籍分类目录。
亦称隔纸,纸质粗厚,正面平滑,反面粗糙,松软无力,不能作为印书用纸,也不能作为修补古书的直接用纸,但由于它吸水力强,可以作为修整古书时的隔纸,用以垫书撤水。磁青(或古)纸古籍书皮用纸,一般用宣纸或毛边纸染成磁青或古(即栗壳、米或古铜),托裱一层质地相同的纸张。皮宣古书收藏基本知识用宣纸染成黄白相间皮的颜和花纹,再托裱一层质地相同的纸张,可用以作书皮。产于明清时期。以植物韧皮纤维制成,纸质厚韧,有蜡光泽。可用作书皮或护叶。
书籍系指那些以传播知识、介绍经验、阐述思想、宣传主张为目的,经过编制或创作,用文字写、刻、印在一定材料上的著作物。以此为标准,正规书籍大致出现于春秋末期。相传孔子删述《六经》,“韦编三绝”,可见这时已出现了竹木简的书,此外还有写在丝织物上的书,称为“帛书”或“素书”、“缣书”。《墨子》说:“书于竹帛,镂于金石”,这是对纸书出现以前书籍制作材料的高度概况。